陕西延安:某左姓男子被无理要求挪车
反遭群殴
如果世界是黑暗的,那就摸黑前行,如果无力抵抗寒冷,那就蛰伏一隅自己取暖,如果发出光芒是危险的,那就蜷缩于黑暗之中。但不能因为习惯了黑暗就为它辩护,永远不要嘲笑那些敢于反抗的人,我们可以活得卑微如尘土,却不能扭曲如蛆虫。
2023年1月12日晚,当事人左某在妻舅家中送东西,晚上10:42分左某妻子的舅舅接到杨某移车电话,要求左某的妻舅赶紧下去移车。因当事人左某停车的区域为村上公用停车区域,并没有占用车位或者遮挡其他车辆,但是杨某又接二连三地给左某打电话,左某丈母娘为了息事宁人,让其下楼把车移走,于是左某就到楼下准备移车,王某和杨某嫌左某下来的慢了,就开始辱骂左某,王某冲上来掐住左某的脖子将其推到没有监控的地方,然后王某和杨某就对左某进行殴打,期间王某边打边说,爸爸把你们安塞人都弄死,当时就将左某的脸、头颈部、口腔打的流血,左某妻子见状本想阻止,却也受到了殴打,后来杨某又打电话叫来了一车人过来把左某围住,对左某进行恐吓撕扯。
左某丈母娘见形势十分危急,于是打了报警电话,10时53分公安部门回电询问情况,随即赶到现场,简单地询问了情况后,就将杨某某、张某夫妇和左某带到了派出所,并没有带走杨某和王某以及那群社会闲散人员。
到派出所后,左某伤势较重,左某妻子杜某某告诉民警急需住院,因当时疫情原因,本地医院不收治,因此连夜到延安市市里医院住院治疗,左某妻子被诊断为:外伤性头痛、左侧颜面部软组织损伤、右大腿软组织损伤,在博爱医院住院治疗三天。而左某被诊断为:外伤性头痛、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口腔黏膜挫伤,左上中切牙、侧切牙折断。并在医院住院15天。
左某出院以后将医院的所有诊断证明交给办案民警,要求进行伤情鉴定,但不知为何派出所在收到材料后,迟迟不给委托鉴定,在左某再三催要下派出所把左某带到附属医院口腔科向当时的医生询问情况,了解情况之后派出所也并未组织鉴定,也并未给左某处理结果。
过了十天左右,派出所民警和左某又先后去了西安。2023年2月22号派出所民警给左某打电话要求左某在西安交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排队等待他们过来与其一起进行鉴定,但是由于没有牙好之前拍的片子,这次鉴定也并未进行下去。
2023年2月23号左某给派出所打电话说去第四军医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民警让其先去医院等着,直至中午十一点二十左右派出所民警才赶过来,法医依旧以没有以前的片子鉴定不成。最终又回到延安市安塞区,公安局迫于外界压力做了鉴定之后,结果却与事实不符。
左某要求做二次鉴定,派出所又将他们带到延安市公安局。来回以各种理由没有做鉴定,在左某出院后问其案件的进展并索要受案回执,大概一个星期左右,派出所于2023年2月6日给左某报案回执。左某拿到报警回执后,看到回执上写的内容颠倒黑白,于是就问民警是怎么回事,挨打的受害人怎么变成了打人的人?
离事件发生至今两个月,左某家人想要找施暴者,面都没见到就被带上手铐被行政拘留,而打人者至今逍遥法外?打人者依然在好好上班,并无受到任何影响,因为此事,当事人母亲受到了严重的惊吓,刺激,出狱后到延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住院治疗。
据了解,左某的伤情已经达到了轻伤的标准,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故意伤害进行立案侦查,即便达不到轻伤,也明显属于一起寻衅滋事刑事案件,这么明显的犯罪案件中,派出所为何不立案?
当事人左某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其丈母娘是二级残疾,左某妻弟从小脑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一级残疾,平时靠左某和妻子照顾,属于弱势和最底层的群众,在面对杨某某等公职人员和一群社会人的欺辱时,他们一家毫无还手之力,只能把希望寄警方,未曾想到竟不给立案。
据了解,左某多次到公安局反映情况,但是无人过问此事,在万般无奈之下,左某只能向更高一级政府反映,唯一的诉求就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该起案件,尽快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还左某一家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