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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16:23

辽宁葫芦岛:一男子伤人拒赔成“老赖” 受害人至今未获赔付

2020年3月28日,家住葫芦岛市的沙河村村民张先生因土地纠纷与同村村民孟宪东发生口角,随后张先生头部被孟宪东用的铁锹打伤。经鉴定,张先生右额骨开放性骨折伴硬脑膜破裂评定为重伤二级,颅脑损伤继发外伤性脑囊肿评定为重伤二级,头皮瘢痕累计23.6厘米评定为轻伤一级。颅骨手术加上58天的住院治疗,张先生花了近15万元。

打人者孟宪东被绥中县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张先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21年8月,绥中县法院审理认为孟宪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17万余元。

虽然行凶者孟宪东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但其在法院审理期间就明确表示不同意赔偿,且判决生效后,孟宪东也未履行赔偿义务,张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绥中县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经查孟宪东账户有存款333.1元已冻结,农房三间已查封,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什么一分钱都执行不到?”在苦苦等了几个月后,面对案件仍未执行到位且孟宪东及家人拒不赔偿的态度,张先生既气愤又无奈。张先生说,孟宪东妻子一直在外务工,孟宪东本人也有养老保险金,一个家庭怎么可能只有300多元存款,是否转移财产?况且法院并未如执行裁定书所说查封孟宪东的房屋,该房屋目前仍由孟宪东妻子居住,未张贴封条。

另外,关于伤情认定这一影响量刑的因素,张先生亦持有异议。法院审理期间,孟宪东对于造成重伤后果不予认可,于是申请重新鉴定。大石桥市陆合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21年4月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颅骨骨折和外伤性脑脓肿均达到重伤二级标准,但因损伤属相同部位损伤,故最终认定为一处重伤二级。

相较于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两处重伤一处轻伤认定,陆合医院的鉴定仅有一处重伤,张先生认为陆合医院认定一处重伤的理由不充分,依据不清,要求再重新鉴定,被法院驳回。在主审法官授意下,张先生针对陆河医院的鉴定报告提出复核申请,陆合医院司法鉴定所以“解剖位置重复,损伤原理及结果相当的同等级损伤不应重复认定,且仅取其损伤最高等级进行认定”为由,维持原有鉴定意见。令张先生更加无法接受的是,法院最终采信了陆合医院的鉴定意见,并据此作出判决。张先生事后了解到,孟宪东有熟人在大石桥市陆合医院工作。

在孟宪东申请重新鉴定的同时,张先生也申请了伤残认定。营口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认为张先生开颅术后构成伤残等级十级,颅骨术中已复位固定,无须二次手术费用。然而,就是此次鉴定,张先生通过核磁共振检查发现自己枕大池囊肿,开农用三轮车时创口处漏风,必须要带头盔,且经常性头晕头疼,有癫痫症状出现。医生诊断系手术后遗症,需长期服用抗癫痫药来维持病情稳定,如果病情恶化,需要手术治疗。因此,对于营口市中医院作出的无须二次手术费用的鉴定意见,张先生亦表示质疑。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张先生入院治疗花费近15万元,法院判决孟宪东仅赔偿17余万元,其中不包括伤残赔偿及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且孟先生当庭表示拒绝赔偿,张先生认为判决有失公允,量刑过轻。

因头部受到重创且留下后遗症,张先生再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中生计只能靠妻子劳作勉强维持。孟宪东及家人拒不赔偿,让原本因支付巨额医药费而负债累累的家庭雪上加霜。然而面对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即使被冠上“老赖”的帽子,孟宪东仍无动于衷。

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众多刑事案件中,很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出于无赖、坐牢抵罪等心理,往往拒不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以为坐牢出狱就无事了,其实不然。按照我国法律,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不冲突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不因被告人在监狱服刑而减免,仍应按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

孟宪东犯故意伤害罪,除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外,亦须承担民事赔偿。其本身就是罪犯,再加上一个老赖,等着他的只有更严厉的处罚。希望被执行人回头是岸,早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执意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