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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11:21

致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公安局局长姜华的一封信

姜华局长:

 您好!

 我叫凌燕,我要实名举报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公安局麻向阳利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在办理我弟弟凌峰诈骗案时存在严重违法。

 

 

 报案人卢芳为了立案,编造谎言伪造证据说我的弟弟凌峰2016年去庆城与她商谈生意,有预谋的实施诈骗,但事实上我弟弟凌峰从未去过庆城,也并没有与卢芳有过联系,公安却对此伪证视而不见,律师书面提出质疑,公安和检察院亦不予理睬。

 庆城县公安局仅凭口供作为立案依据,就断定凌峰赌博输了一百多万。和谁赌博的,在哪里赌博的,都没有调查。诈骗金额至今没有查清楚,事实上2016年我的弟弟与卢芳经济往来的银行流水账额,只相差三十几万元,检察院和法院却得出了四百多万的数字。

 犯罪嫌疑人逮捕羁押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件重大复杂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补充侦查延长5个月,侦查羁押的最长期限是7个月。然而我的弟弟自2018年1月15日被拘留,2月14日被羁押至9月20日被取保候审共8个多月。

 此外,报案人卢芳与庆城公安局部分在职人员存在利益关系,在她儿子肖瑞提供给公安的一份账目表中,清楚的记录了卢芳给庆城公安局三位刑警郑、刘、马送了3.6万元。给李玉芳买衣服3千多,这个李玉芳是卢芳的一个债务人,她借款给卢芳100万,这个李玉芳就是庆城县刑警大队在职人员的妻子。

 我多次向政法委递交实名举报信,皆没有回复。姜华局长,我们只是普通百姓,没有卢芳一家那样的背景和关系,能想到的只有这种最无助的方法,通过网络来进行求助。我想要的,至始至终只是一个公平公正的调查,公开的回复。请您帮帮我,在此跪谢了。